當投入大量心血建立的品牌、研發的技術,或完成的創作,在市場上赫然發現被他人抄襲仿冒時,那種憤怒與無力感,是每位經營者的共同夢魘。
但在被憤怒沖昏頭、急著寄出信函前,請務必先停下來。一次成功的權利主張,始於萬全的準備。尤其在台灣,寄發警告函並非毫無限制,還必須遵守公平交易法的相關規範,這條重要的法律紅線我們將在下一篇文章詳細說明。在了解這條紅線之前,更重要的是先完成內部健檢,確保自己的立足點穩固,才能讓每一次攻擊都精準有效。
本篇將引導權利人在主動出擊前,採取三項必要的內部健檢。

第一件事:停下來,確認權利穩固
武器是否足夠堅實?這是所有行動的基礎。在發函前,務必盤點自身權利的有效性與穩定性。
- 專利權:
- 權利有效性: 專利權是否仍在有效期間?年費是否已按時繳納?若未繳納,權利可能已消滅。
- 權利歸屬: 如果專利是向他人購買、或因合併而繼受,是否已向智慧財產局完成著錄事項的變更?確保發函時,自己是法律上登記的權利人。
- 商標權:
- 註冊狀態: 商標是否已成功註冊並取得證書?主張的商品或服務,是否落在註冊指定的類別範圍內?
- 使用證據: 是否有持續使用該商標?若註冊後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年未使用,可能會被他人提起廢止。
- 著作權:
- 權利證明: 雖然著作權在創作完成時即自動取得,但在主張權利時,能否提出有力的「權利證明」?例如創作時的草稿、含有時間戳記的數位原始檔、首次公開發表的紀錄,或是向主管機關申請的著作權登記證明等。
第二件事:看清楚,蒐集侵權證據
法律講求的是證據,而非感覺。必須能明確指出對方的侵權事實,並進行初步分析。
- 專利侵權比對:
能否將對方的產品技術特徵,與自身專利「請求項」中的每一個技術構成要件(Elements)進行逐一比對,並證明其已落入權利範圍(即所謂的「文義讀取」或「均等論」)?這個步驟非常關鍵,也是最需要專業協助的部分。 - 商標混淆誤認:
對方使用的商標,是否與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?使用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/服務上?是否已達到使相關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之虞的程度? - 著作權實質近似:
對方的使用行為,是否構成「重製」或「改作」?其使用的圖片、文字、程式碼,是否與自身著作構成「實質近似」?能否證明對方有「接觸」自身著作的可能?
客觀、明確的證據,是發函時最有力的後盾。
第三件事:聽進去,評估商業目標與風險
在按下「寄出」鍵前,請先與法律顧問討論,這不只是為了確保法律用詞精準,更是為了制定商業策略。
- 發函的最終目的是什麼?
- 是希望對方徹底從市場消失?
- 支付權利金,達成授權合作?
- 還是以此為契機,開啟商業合作的可能?
不同的目標,會影響信函的語氣、內容與談判策略。
- 預判對方的可能反應:
- 對方收到信後,會置之不理、強硬回擊,還是願意談判?
- 對方是否可能反過來對權利提起無效或撤銷程序?(例如對專利提起舉發、對商標提起評定)
- 自身的權利是否經得起對方的挑戰?
結論:師出有名,謀定而後動
做好自我健檢,是為了讓攻擊「師出有名」。當權利基礎穩固、侵權證據確鑿、商業目標清晰,就已經立於不敗之地。
在下一篇文章中,我們將深入探討當一切準備就緒後,在台灣寄發警告函時,必須遵守的遊戲規則——公平會的處理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