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aS 合約新趨勢?借鏡 GoDaddy 2026 服務條款的消費爭議防禦策略

全球知名網域與網站託管商 GoDaddy 於 2026 年 2 月發布了最新版「通用服務條款協議(Universal Terms of Service Agreement)」,重新定性其用戶基礎。透過於新版中宣告其服務對象僅限於「商業客戶(Business Customers)」,並表態「不適用於私人、個人或家庭用途」,似乎是希望藉由契約文字的界定,排除消費者相關法令的保護,藉以達到降低契約風險的目的。

不過,這種試圖單方面將所有用戶定性為「商業客戶」的作法,雖然初步在合約字面上築起了防線,但未來在面對各國法院的實質審查時,是否真能如願排除消保法規的適用,仍有待進一步的觀察與檢驗。

本文將從專業科技法律視角,將此一條款變更視為一個值得高度關注的產業現象,深度剖析 GoDaddy 這家跨國數位服務商如何試圖透過服務條款的字斟句酌,切斷消費者糾紛與降低合規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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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新舊條款對比:GoDaddy 如何在文字間完成 B2B 轉型

(一)抹除「個人」定義,擴張「商業客戶」邊界

在先前 2025 年 12 月的版本中,GoDaddy 將其服務對象廣泛定義為「任何具備締約能力的個人或實體(individuals or entities)」。然而,在 2026 年的新版第 1 條中,則直接排除了「家庭與私人用途」,只限定於「商業客戶」(business customer)。並透過極高明的文字定義技巧,將「商業客戶」的範圍高度延伸。

新版條款除了一般的商業實體定義(以商業或專業身分行事的任何個人或實體)以外,更是明定以下個人行為亦被視為商業用途:

  • 為了建立個人品牌或線上聲譽管理而使用服務者。
  • 為了職業發展或求職而架設網站者。
  • 為了保護個人姓名、身分、品牌或線上聲譽而進行「防禦性網域註冊(Defensive domain registrations)」者。

如此一來,即便是看似與商業用戶較無直接關聯的情境,在 GoDaddy 的合約框架下,也已被強制歸類為 B2B(Business to Business)交易的相對人。可以說 GoDaddy 這次改動相當積極地試圖在合約文字上築起一道初步的資格防火牆。

(二)爭議解決機制的決定性升級:從「消費者仲裁」到「商業仲裁」

新舊條款比對中最具法律實務意義的變更,更在於第 25 條的爭議解決(Disputes)條款中。

在 2025 年的舊版合約中,GoDaddy 明定適用美國仲裁協會(AAA)的「消費者仲裁規則(Consumer Arbitration Rules)」。然而,到了 2026 年新版,該規範已被替換為「商業仲裁規則(Commercial Arbitration Rules)」,同時增加多項與爭議相關的程序要求。大幅提高了發起爭議的門檻與程序成本,並試圖移除原先為保護弱勢消費者而設的程序性防護,從而為企業建構更具有效性的「防波堤」以免除紛爭。

二、條款變更背後的法律佈局與潛在挑戰

(一)試圖阻斷美國消費者保護相關法令的適用與提高爭議成本

在美國法律體系中,B2C(Business to Consumer)交易通常受到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及各州消費者保護法規的嚴格約束。當發生爭議時,企業可能面臨較高的責任與風險。

GoDaddy 透過前述的身分定性,將交易全面定調為 B2B,核心目的即在於排除這些保護弱勢消費者的法規,回歸「契約自由原則」,並配合契約中對「商業仲裁規則」的轉換,同時在程序與實體上提高爭議的門檻。

在實體保護層面,一旦成功將用戶定性為商業客戶,企業便能避開相關法令中保護消費者的強行規定。削弱實體法上對於消費者的「保護傘」,爭議將傾向以實際的合約字面意思進行判斷。

而在程序門檻上,一旦轉換至專為 B2B 設計的「商業仲裁」,使用者不僅將失去原先「消費者仲裁」下的程序便利性,被迫面臨複雜的程序攻防,還需要與 GoDaddy 共同分攤動輒數千至數萬美元的高昂仲裁預繳費用。這項改動可以預期將相當程度上削弱用戶發起爭議求償的意願。

然而,這類條款在實務上還是有可能面臨挑戰,因為美國與各國法院往往會採取「實質認定」原則。如果在行銷手法與服務設計上仍明顯針對一般大眾,單憑合約文字的免責聲明與仲裁規則切換,恐怕還是不容易在法庭上完全豁免消保法的規範,值得追蹤留意相關實務發展。

(二)放大既有條款的防禦力:免責條款與預定違約金

事實上,GoDaddy 早在 2025 年的版本中,便已針對新興技術與平台濫用建立了防禦機制。例如第 21 條針對網站及網站提供的服務,或網站自動生成產出內容(包含商標、文案)的免責聲明;以及第 18 條針對濫發垃圾郵件設立的「每封 1 美元」預定違約金(Liquidated Damages)。

在 2026 年全面轉向 B2B 模式後,這些既有條款的防禦力可能被進一步放大。因為在純商業合約的框架下,法院或仲裁庭通常會更尊重企業間的契約自由,降低用戶以「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」為由推翻條款的機率。但同樣地,若是被法院認定實質上仍屬 B2C 交易,這些違約金條款仍有被認定無效的風險。

三、SaaS 企業建議參考的法務策略與合約佈局

對於同樣提供 SaaS(Software as a Service)服務或數位工具的科技企業而言,GoDaddy 的條款演進提供了一個極具觀察價值的案例。不過本所認為企業在規劃或修訂服務條款時,還是建議應審慎考量以下實務策略,而非盲目跟進:

(一)服務條款(ToS)的定性必須與營運實質相符

1. 善用「文字解釋」但須避免名實不符

若企業的商業模式確實偏向 B2B,可參考 GoDaddy 將「自由工作者」、「個人品牌經營」等處於中間地帶的使用情境,明確列入「商業客戶」的範疇。但企業必須確保本身的行銷受眾與產品定價,確實符合商業應用的合理範疇。

2. 導入身分聲明與實質驗證機制

如果只是單純在合約寫上「不服務消費者」就以為有「免死金牌」,這話說的可能還是太早。建議企業可以在註冊流程中要求用戶明確勾選「確認以商業或專業目的使用本服務」之聲明,並在條款中保留隨時要求提供商業身分證明(如公司設立文件)的權利。只有讓合約文字與實際查核機制具備一致性,才能在爭議發生時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撐。

(二)爭議解決條款的細緻配套

企業可以檢視現有合約中的爭議解決條款,除了常見的「放棄團體訴訟(Waivers of Class Actions)」外,更應注意準據法與仲裁規則的選擇。若企業已轉向 B2B 模式,應確保合約中引用的仲裁規則或管轄法院條款,符合商業爭議的處理邏輯,但同時也要評估在不同司法管轄區強制執行這些條款的實際可行性。

四、結論

GoDaddy 從 2025 年到 2026 年的服務條款更新,展示了跨國科技企業如何試圖透過縝密的合約文字,主動切斷消費者保護相關法令的適用,並將新興 AI 技術與平台濫用的法律風險降至最低。這是一個值得科技與法律界持續觀察的重要產業現象。

然而,企業在進行商業模式轉型或更新平台條款時,不應僅是照抄其他公司的免責聲明,而應從「實質交易對象」與「爭議解決機制」著手進行風險評估。若企業在 SaaS 服務條款修訂、B2B 合約設計或跨國爭議解決機制上有任何需求,建議及早尋求專業法律顧問進行全面性健檢。本所擁有豐富的商務與科技法律實務經驗,能協助企業在合規的框架下,打造兼顧商業發展與實質防禦的法律架構。